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支付宝叫停,支付以及支付宝叫停上市对应的宝叫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停支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付宝
央行叫停支付宝等平台下架互联网存款的原因如下:
1、产品管理不规范。上市
2、支付消费者保护不到位。宝叫
3、停支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属于“无照驾驶”。付宝
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表示,叫停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上市此后,支付包括支付宝、宝叫京东金融等多家互联网平台先后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停支当时出现对新用户不可见状态,存款产品只对已购买产品的老用户可见。
不会。经过查询支付宝发布公告资料得知这类平台下架过的互联网银行存款业务不会再上线。互联网存款是指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存款产品,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
支付宝可以叫停电视,停止电视自动续费会员的方法是:1、首先在手机打开支付宝APP,点击右下角“我的”。2、在“我的”界面中,点击右上角的“设置”。3、选择“支付设置”,点击“免密支付/自动扣款”。4、打开已开通该功能的服务,点击进入关闭该服务即可
支付宝跨行转账为什么被叫停
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就引发了社会极大争议,虽然央行有关人士表示,限额管理不会对客户网络支付造成太大影响,但昨天北青报记者仔细研读条文后发觉,如果这一征求意见稿最终通过,客户在使用网络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时仍或多或少会比现在麻烦。
央行前日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无论是用户、第三方支付企业还是业内专家都对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内容提出了负面看法,甚至提升到了“限制第三方支付会阻碍金融创新”的高度。
开户手续复杂了
首先客户开户就需要更多手续证明。文件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
据央行解释,具体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单位所运营的,能够有效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
现在客户开个网络支付账户,一般就提交身份证和银行卡以及留存在银行的电话等信息就可以了。如果按照新规,除身份证和银行信息外,还需要再提交一份学历、纳税或征信报告等方面的证明,才能说明“我就是我”。这不仅会增加客户跑手续的时间成本,还可能使那些教育程度低、收入低、无信用卡的弱势人群无缘使用网络支付。
支付宝不能向银行卡转账了
此外,今后客户可能不能用支付宝直接向他人的银行卡转账了。文件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目前,支付宝转账既可以从本人的支付账户向他人的支付账户转,也可以直接向他人的银行卡转。今后,如果你不知道对方的支付宝账户,就不能向他转账了。生活中,这就给那些没有支付宝账号的人带来不便。如果他要接受别人支付宝的转账,必须得先注册一个账号,绑定一张借记卡才可以。
200元以上交易要银行验证?
还有一处条文也让支付机构和用户也感到不安。文件规定,支付机构根据客户授权,向客户开户银行发送支付指令,扣划客户银行账户资金的,支付机构、客户和银行在事先或者首笔交易时,单笔金额200元以上,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对于这段叙述复杂的文字,业内产生不同理解,因为文中并没详细说明单笔200元以上到底是哪些具体情形。
央行释疑
六成用户年支付余额交易不超千元
消息发布后,一石激起千层浪,迅速引起各界争论。有网友抱怨今后网络支付只有5000元额度,连苹果手机都买不了;有第三方支付行业人士认为,央行下手太狠,会对这一朝气蓬勃的行业带来致命打击;也有金融界人士认为,央行这是防范风险,有利于支付行业的长远发展;还有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文件本身晦涩难懂,模棱两可的地方多,很难看明白。看到这一文件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响,同时出现不少误读的声音,央行积极进行了回应。昨天,央行相关负责人就征求意见稿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这一文件最初的被关注点就是征求意见稿根据客户身份核实方式对个人支付账户余额的付款功能和交易限额进行分类管理。综合类支付账户的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消费类支付账户的余额仅可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包括借记和贷记账户),不可用于转账至其他账户,也不可用于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
文件规定,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此外,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身份对同一客户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进行关联管理。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
昨天,众多网友担心,这种限额管理会让自己网上购物麻烦重重。但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单日5000元的限额只针对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消费者仍然可以与现在一样,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并无额度限制。
此外,统计数据显示,这种限额管理不会对大家造成太大影响。据对国内典型代表性支付机构2014年网络支付业务数据的分析,2014年,61.3%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即《办法》规定的综合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即《办法》规定的消费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9.7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限额数据的确定,既参考了国内典型代表支付机构的业务分析数据,也考虑了尊重现实需求与未来支付业务的规范发展,防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规模过度膨胀引发资金风险。当然,《办法》目前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阶段,限额管理是综合考虑支付效率与便捷,以及反洗钱和客户资金安全等因素而提出的。人民银行将认真评估社会各界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适度的监管措施,促进支付服务市场规范发展。
行业观点
央行新规意在迫使资金离开第三方账户?
在昨天众多网友担忧今后网上购物要受5000元限制时,已经有不少资深业内人士十分着急大家没有领会央行的深意。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此前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了互联网支付的业务定位,即“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前日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正式体现了这一定位,处处强调对支付账户余额的管理。潜台词就是互联网支付机构要回归“支付业务”本色,不能自己形成资金池,不能像银行那样进行清算业务,规规矩矩做资金通道就好了。更通俗地说,第三方支付账户的主要功能是帮客户的资金进行安全转移,央行不希望客户的大量资金滞留在第三方账户上。
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支付账户的余额,不是存款,只是商业预付卡中的客户备付金,仅代表支付机构的信用,一旦支付机构出现问题,客户就会受到损失。事实上国内支付公司出问题的已经不少了。不少支付公司就是利用大量客户不提现到银行所形成的时间差,沉淀出大量的资金,进行他用,一旦出现点问题风险就很大。央行对支付账户余额处处设限,就是让用户发现,把大量资金放在这个账户什么用也没有,迫使资金离开支付账户。
企业困境
今后托管业务还会被银行抢走?
“如果这份意见稿最终通过,今后我们很多业务可能都开展不了。”众多第三方支付公司昨天开始忧心忡忡。
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再加上对客户账户余额的限制管理,一些市场人士认为,现在大热的余额宝、招财宝等投资理财业务会大大受限。
近两年来,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为P2P企业提供专业的资金托管,并将其视为未来发展的重点。可如果按征求意见稿来看,今后这托管业务应该还是会被银行抢走。
不过,央行这样做自有风险防范的考虑,而且互联网金融的相关业务并不会因为这一文件而被叫停。
央行有关人士昨天解释说,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存在金融业务经营风险。目前,支付机构的内控风险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抵御外部风险冲击的能力较弱。为避免两类机构的风险相互传递,《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同时该规定并不影响支付机构为相关机构提供支付服务。一是现行支付体系为传统金融机构提供了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及结算安排,并符合国际支付清算监管惯例和准则。二是支付机构按《办法》规定虽然不能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但仍可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务,将付款人的款项划转至网络借贷等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这不会影响网络借贷等企业的业务开展,而且有利于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也符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
通俗理解,第三方支付仍可以做P2P的资金通道,但仅仅是资金通道,也就是帮用户实现银行资金的转移,不能成为清算通道。P2P公司可能无法开设托管账户,虽然可以给投资人一个虚拟账户了,但是个人的虚拟账户一年的累计投资额度最多不能超过20万。投资的行为就改成第三方支付通过绑卡的方式直接扣减个人银行里的钱先到P2P在第三方支付的一个临时归集账户,募集期满之后,一笔划转到借款方在银行里开设的托管账户或者监管账户,第三方支付就真正成为通道型支付了。过去P2P业内通行的第三方托管的模式将不再可行。
专家声音
限制第三方支付会阻碍金融创新
“我对征求意见稿表现出一种忧虑,互联网金融是随经济运行模式的变化而出现的,形成互联网金融最具有影响力的是第三方支付,之后才是其他的财富管理、众筹和网贷等等,第三方支付非常重要,而且它和电子商务高度契合,为什么把这个高度契合的东西要做一个限制?设定这样一个限制,这使得人们非常不方便。”昨天,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在公开演讲前表达了对这一文件的不同看法。
吴晓求认为,人类的支付历史是一步步从怀疑中走过来的,从最早的现金交易,到以银行为载体的支付,现在已经进入到以第三方支付、移动互联为基本平台的支付体系。这是金融的变革,是在支付功能上的变革。它推动了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使人们享受了很多高效率的东西。这是个历史趋势,不可以让人们回到通过银行的载体进行支付的时代,如同不可以让人们回到必须拿现金交易一样。
吴晓求强调,限制第三方支付会阻碍金融创新,会阻止和扼杀创新。他希望中国能顺应历史潮流,通过新的金融创意推动金融变革。
不可以用信用卡充值,可以使用借记卡充值。
根据央行2011年9月发布的《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客户不得利用信用卡透支为支付账户充值。支付宝停止信用卡充值业务正是为了响应央行新规,打击信用卡套现。
利用信用卡取现或到实体商家套现,持卡人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或利息,但是通过支付宝套现则可“零成本”:信用卡持卡人把信用卡透支额度充值到支付宝账户后,再从支付宝账户转到此前已关联的另一张银行卡。而支付宝的新规实施后,无疑将堵死这条路。
据了解,此次支付宝叫停的仅是信用卡充值通道,使用借记卡充值并不受影响。此外,通过支付宝使用快捷支付、网银等方式进行网购并不受限,信用卡和借记卡直接付款均可正常使用。
扩展资料:
2011年以来,支付宝联合100多家银行推出快捷支付服务,网上支付时无需开通网银,只要拥有一张银行卡就能进行付款,并且不受网银额度限制。目前,支付宝快捷支付已覆盖国内绝大多数的主流信用卡。此外,信用卡用户也可以通过网银跳转的方式直接给商家付款。
支付宝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此举会间接提升买家的资金安全性。支付宝对于快捷支付有72小时全额赔付的承诺,而将资金充值进支付宝账户后,万一发生风险,并没有这样的安全保障。因此,对普通买家来说,使用信用卡直接付款不仅更方便,也更安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支付宝叫停信用卡转账淘宝买家大额支付或受影响
可以。
央行2014年3月14日紧急文件叫停支付宝、腾讯的虚拟信用卡产品,同时叫停的还有条码(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打车支付、购物支付、餐饮支付以及余额宝等相关业务暂时都没有受到影响。
支付宝新浪官方微博强调称,此次央行是暂停了支付宝、腾讯的二维码支付,目前支付宝使用一切正常,余额宝使用一切正常。
另外,前天,腾讯官方回复称:“我们已经在和央行紧急密切沟通,我们只是需要向央行完成一些报备的工作,我们会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报备的事项,让一切恢复正常。”
扩展资料
2014年3月14日,针对市场传闻央行暂停支付宝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一事,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周金黄14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央行此举意在规范相关业务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并非针对某家企业。
央行日前下发了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对支付宝、腾讯的虚拟信用卡产品和条码(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暂停。
央行这份通知称,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突破了传统受理终端的业务模式,其风险控制水平直接关系到客户的信息安全与资金安全。虚拟信用卡突破了现有信用卡业务模式,在落实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等方面尚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央行确认暂停支付宝二维码支付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温州日报-央行暂停支付宝和二维码支付业务后 支付宝还能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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